10.9 祭于公,不宿肉(1)。祭肉不出三日(2)。出三日,不食之矣。
(1)不宿肉:古代国君祭祀,大夫、士有助祭之礼,祭礼结束,国君把祭肉赐与助祭之臣,这些肉在祭礼上已放置数日,因此不可再存放一夜。宿,过夜。
(2)祭肉:指家祭的肉。
参加国君举行的祭祀典礼,所得的祭肉不能再存放一夜。家祭的肉存放不能超过三天。如果超过三天,就不再吃了。
10.10 食不语,寝不言。
吃饭时不交谈,睡觉时不说话。
10.11 虽疏食菜羹(1),必祭(2),必齐如也(3)。
(1)疏食:粗粝的饭食。菜羹:蔬菜做的汤。
(2)必:一本作“瓜”,当以“必”为是。祭:这里指古代饭前的一种祭礼,即将席上食品各取少许,置于食器之间,用以祭先代发明饮食的人,表示不忘本。